第一條 根據《關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》(教高[2019]6號)、《教育部印發<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準>的通知》(教體藝[2014]4號)、《關于大連工業大學2020級本科培養方案修訂的說明》(大工大教發[2019]48號)等有關規定,為進一步加強學生體育課程考核,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,結合學校實際,制定本實施細則。
第二條 從2020級學生開始,學生畢業時,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》測試成績達不到50分者不能畢業。因病或殘疾,在校期間已辦理康復班學習的學生,經審核通過后準予畢業。學生參加康復班學習情況將記入學生檔案。
第三條 每個學生每年進行一次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》測試,共計4次,每年可補測一次。
第四條 測試項目及權重分配見下表:
注:體重指數(BMI)=體重(千克)/身高2(米2)
第五條 本細則由教務處、體育教學部負責解釋。
第六條 本細則根據教育部、省教育廳最新文件適時進行調整。
第七條 本細則于公布之日起施行,從2020級學生開始執行。
2020年10月12日
體質 健康 標準
教務處教學研究科 聯系電話:86323595 2020年10月12日印發